2016年11月25日 星期五

地價稅的計算(自用住宅與一般用地)

地價稅的計算(自用住宅與一般用地)
最近地價稅單出爐了,很明顯的地價稅又增加了。
雖然金額不多(土地持有很少的關係),之前就已經做好的EXCEL計算,再度給它拿出來使用一下,驗算一下地價稅單上的金額是否有誤。


就拿住家附近別人的那塊空地來算一算,105年度的地價稅約有多少吧~

由地號(0649-0000)查得資料為:
(659.08) 平方公尺


105年度的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為:
公告地價(算地價稅)[持有稅]       公告現值(算土地增值稅)
11,400                  55,400

地價總額:
659.08(平方公尺) * 11400(公告地價) * 0.8(申報地價)[注1]
= 6,010,810(個位數四捨五入)

[注1]
政府為體恤人民,會把公告地價打八折來做為地價總額的計算。
若人民覺得公告地價太低(可能位於極優的地理位置),可以調高公告地價。
相對的,要繳交的地價稅就會變多。


接下來,如果土地是有自用位宅的話,那地價稅,直接用千分之2來計算。
自用位宅:(用千分之2計算地價稅)
= 6,010,810 * 2/1000 = 12,022(計算至個位數四捨五入)

如果只是一般的土地,則使用累進稅率來計算地價稅。
持有的土地越多,課的稅就會越多。為了避免有人刻意的擁有大量土地。

以累進起點來課稅(各縣市的起徵點不同)
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
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,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。
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,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。
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,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。
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,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五。
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,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。
以本例來看,105年的累進起點為(3,313,000)
第一級
(3,313,000元以下 *10/1000- 0元)=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二級
(3,313,001元~19,878,000*15/1000-16,565元)=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三級
(19,878,001元~36,443,000*25/1000-215,345元)=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四級
(36,443,001元~53,008,000*35/1000-579,775元)=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五級
(53,008,001元~69,573,000*45/1000-1,109,855元)=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六級
(69,573,001元 以上*55/1000-1,805,585元)=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


以本例來看,105年的累進起點為(3,313,000)
基本稅率:(這個是基本會被課的)
因為地價總額為(6,010,810),已經超過累進起點(3,313,000),

所以基本地價稅(千分之10):
= 3,313,000 * 10/1000 = 33,130(計算至個位數四捨五入)

第一級(3,313,000以下)
(3,313,000 * 10/1000 - 0元) = 33,130
(計算至個位數四捨五入)
第二級(3,313,001元~19,878,000)
因為地價總額介於第二級中,計算
(6,010,810 - 3,313,000) *15/1000 = 40,467

一般土地的地價為:
33,130 + 40,467 = 73,597


自用住宅:12,022
一般土地:73,597

所以自用住宅對土地持有人負擔較輕。
可惜那是塊空地,看起來今年的地價要繳滿多的喔!
如果那塊空地,每月都無法產生現金流。那繳地價稅時,應該很心痛。

土地增值稅的部份,下次再找時間來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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